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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Mar 18, 2024 19:56:22 GMT -8
它就具有相关性作者重点讨论了反对“法律物品”概念的原因,因为他表示,就像几位作者评论的那样,在每本刑法手册中都可以找到它,而且很明显,它有助于保护法律物品,以及如何保护法律物品。这对于刑法的合法化非常重要。[33]然而,尽管发表了这一声明,他立即对这一概念表示严重怀疑。 这样,他在整篇文章中根据解释标准分析了“法律善”的不同功能及其与比例原则的关系,表示法律善的概念并不那么明确。正如他所相信的那样,但相反,在他提出的每一个问题中,都产生了更多的疑虑。 因此,在分析了这一概念之后,他认为,法律善的概念所获得的含义实际上在刑事禁令的系统化和解释中并未讨论过,但这并不是问题的中心。同样,他支持法律善的概念,该概念具有超越的系统功能,因此具有批判力,但该概念实际上并非来自自然法。这是自由主义传统中的一个基本假设,其正当性、局限性和后果可以在个案中讨论,这与其他基本法律假设没有什么不同。 他最后说,法律善是一个法律政治概念,也是刑法理论的一个概念,也是刑事立法必须教条地执行的合法性标准,因为对刑事规范的法宪审查是刑事立法的正当性标准。必须将合法法律目的的要求与法律善意的刑事原则相协调。[34]正如我们到目前为 澳大利亚电话号码列表 止所看到的,方法的主题开始频繁出现。 3)法律善理论对惩罚性政策的负面影响 根据收集到的所有讨论,我们可以肯定,法律善论构成了欧洲大陆法现行刑事学说中犯罪化的主要基础。这一理论提出了严重的问题,也是受到严厉批评的对象,其中我们可以提到的是:对什么是合法权利的质疑,这并不能为所有犯罪辩护(例如,有些经济犯罪实际上是假装的)。 “统计”或“累积”法律利益,应为所有行为提供有罪类型,只要对法律利益也有影响,尝试将有许多教条问题,以及遗漏类型和危险的犯罪行为。 面对这些反对意见,总的来说,答案是,排除鲁莽犯罪未遂等行为是对刑事政策问题的回应。该陈述如此抽象且缺乏自主论点,以至于它被归类为临时回应,最终不允许验证其所导致的推理或解释。 也就是说,这个体系,这个理论上的海市蜃楼允许一切都可以是合法的善,也就是说,立法者所说的一切合法的善都将是合法的善,这通过创造犯罪类型。这样,合法权利的阐明是对与其伤害或危害相关的刑事犯罪进行立法的充分理由。 这种基于空洞概念的序列导致刑罚系统容易受到犯罪种类过多和刑事政策失范的影响,再加上机会原则的缺乏,导致大规模和不加批判地适用刑事政策。惩罚的力量。此外,这还可能造成违宪刑事犯罪、司法机构的原子化、监狱系统的崩溃以及人们因进入惩罚系统而遭受的污名化。 所有这些负面后果,加上社会冲突和犯罪率并未降低,在缺乏对刑事问题负责任的管理的情况下,导致社会上要求铁拳的呼声日益高涨。由于所有这些原因,合法善的理论只是一个补丁或通配符,我们在其中添加可能与“合法善”一致的行为,但实际上过程是相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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